
★院史回溯
清光绪34年3月(1908年4月),吉林巡抚朱家宝奏准及东三省总督徐世昌提倡在吉林省城(今吉林市),松花江南岸龙王庙旧址偏东(今江南公园)设立农事试验场。委胡宗瀛为监督,隶于省劝业道,先期选官有地26公顷,收买民地10.43公顷,以每年400吊租用龙王庙一部分土地。拨付预算库平银49207两。1909年(宣统元年)又接收东关机械局官有地32公顷。增设3分场,拨预算库平银39191两。
吉林农事试验场共占地70余公顷,前后共建房80余间。至宣统元年共用开办费33万9千7百12吊6百33文,加上其他费用合库平银4万9千余两。场内设有树艺课、园艺课、畜牧课、桑蚕课、编辑课、庶务课、调查课,组织规模宏大。该场以“启导知识,改良方法,增殖物产”为宗旨,进行土壤、农具、选种、播种和病虫害防治等试验,推广先进农业技术,该场除与国内四川、湖北、广东、江西、奉天(沈阳)、黑龙江等省农业试验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外,还从日本、美国、俄国引进先进农具和品种,成为吉林省最先试验并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的机构。
当时招聘日本人官泽真太郎为技师,研究及树立各种场务计划,担任农业指导。清代末期历任监督有杨锟、屠师韩、王兆枢、杨福洲。
民国成立以来,军阀割据,各地扩充军备,该场亦受军阀压迫,削减预算。到1914年(民国三年),每年仅发给预算7000元。1915年(民国四年)6月,吉林财政厅长熊正琦批函:农事试验场按月支领经费,按现场三年度预算,全年共应支大洋7212元,平均每月摊支洋601元,除抵过全年有收款2007.6元,共应实领大洋5204.40元,每月摊领433.70元。这些经费只能维持现状。
1931年,日本侵占东北后,1935年成立农民修炼所及种畜场,次年又设立苗圃,其后将以上各厂(场)合并为一,定名为《吉林省立劝农模范场》。逐渐扩充,因土地不敷使用,1940年乃在九站北(距车站5里)收买民地150公顷,用经费21万元建立新场(吉林市农业科学院现址)。1944年又接收国立吉林原种圃土地80公顷,直至1945年光复。
1945年“八.一五”光复时,当时陷于无政府状态。在场的职工组织护场队。1946年1月民主政府接收,内设秘书室、经营科、产业科。1946年6月由国民党接收,当时的机构有秘书科、农产科、畜产科、经营科。
吉林农事试验场,在清代归吉林省劝业道管理,民国时期归吉林省实业厅管理,伪满时归吉林省农矿厅管理。
★历史沿革
1908年,吉林农事试验场。
1916年,吉林省地方农事试验场。
1938年,吉林省立劝农模范场。
1948年,吉林省立农事试验场。
1950年,吉林省人民政府农林厅九站农事试验场。
1951年,吉林省农事试验场。
1955年,吉林省综合农业试验站。
1957年,吉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。
1960年,吉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、中国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。(1962年下半年,大豆研究所下放到吉林省,由我所主持全省大豆研究工作。)
1963年,吉林省九站农业科学研究所。
1964年,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九站农业科学研究所。
1968年以前,归吉林省农业厅管理。
1969年,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革命委员会。
1980年,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。
1969年至1984年为吉林市政府直属单位。
1985年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,吉林市畜牧科学研究所。实行一套机构,统一领导。1989年,根据吉市科字(1989)14号文件精神,吉林市园艺所(对外保留吉林市园艺研究所的名义)。1986年合并入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。
1988年5月,根据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市组函发[1988]9号文件规定,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组织关系,由原隶属市委调整为吉林市农业局党委领导。
1994年1月,吉林市农业科学院。